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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下層同意書

『台灣精品』- 直下層同意書

什麼是「 直下層同意書 」? 2017年中和興南大火,這一把火也燒出公寓違法改建套房的問題,因此新北市政府針對這個部分重新檢討,在2019年的1月1號頒布了新的行政命令,凡是要做「隔間套房」的業主,申請施工前都必須附上「直下層同意書」,也就是俗稱的「樓下同意書」,拿到施工許可後,才能開始進行施工. 為什麼需要直下層同意書:(1)生活品質可能會變差(2)漏水問題可能會增加(3)安全疑,直下層同意書對鄰居.屋主的好處,對於鄰居而言,最重要的當然就是安全性的問題,簽了這張就代表,對方改建必須要符合政府的法規,對於屋主來說,因為這份同意書,再加上其他法規的審核,通過後就代表你已經符合政府的改建規定,未來如果發生意外的話,屋主的責任歸屬就會比較小,畢竟都已經做了合法且通過政府認證的規定了.

公寓改套房 前先找合格立案的室內裝修業者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2022-01-27

想要公寓改套房出租的「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了! 內政部在96年發布了新的法規,規定房東不得擅自變更房屋格局,如要變更,必須先提出申請,否則將處六萬到三十萬罰緩,甚至強制拆除。

 

公寓改建前必須事先申請

有一個案例是吳先生,在附近社區買了間30坪舊公寓,打算將原本三房二廳的格局改建成幾間小套房,沒想到剛裝修好,就收到建設局發文要補申請,否則就視同違建,這讓他非常疑惑

早期,公寓改建套房,依照建築法相關規定,五樓以下非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室內裝修,是不必申請的,所以,以往只有六樓以上的大樓住戶要變更原有的室內格局,才必須委託建築師針對建築物使用材料加以檢驗、申請室內裝修執照並簽證負責。

但近幾年有愈來愈多的違法公寓改建套房出租造成傷亡的案例,為了避免這種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96年2月26日內政部發布了新的解釋:

依據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指定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集合住宅及辦公室等,除建築物地面層至最上層屬同一所有權人外,其任一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1. 增設廁所或浴室;
  2. 增設兩間以上之居室造成隔間牆之變更。

也就是說,除了建築物上下樓層都是同一所有權人者外,只要裝修室內,有增設廁所或浴室、或增設兩間以上之居室造成隔間牆之變更,都必須向縣市政府建管處提出申請,並取得直下層同意書

 

找合格立案的室內裝修業者提出申請

提出申請時,除了必須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也一定要委請建築師或已向主管機關立案的室內裝修業者提出室內裝修申請,千萬不能隨便找不合格業者提出申請,否則一樣無法通過檢驗。

同時,室內裝修還必須符合以下法令規定,

  1. 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
  2. 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
  3. 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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